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在市商务局和工商局的推动下,桂林米粉行业协会就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桂林米粉”被正式核准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意味着,凡是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地方,想要使用“桂林米粉”这块金字招牌,必须得到桂林米粉行业协会的授权。
桂林市商务局副局长苏绍坤介绍说,首批获得商标使用授权的米粉店,主要是以2015年以来,在实施桂林米粉产业标准化建设与改造提升计划过程中,被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米粉店,如日头火米粉店、又益轩餐饮店等。而获得授权的7家米粉生产企业,则是近年来在桂林米粉生产工艺传承、创新中有较大发展的企业。
桂林米粉行业协会秘书长吕昌林说,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桂林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启动桂林米粉商标第二批授权许可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米粉店和米粉生产企业申报商标使用权”。
“桂林米粉的商标使用年限是5年,到期后米粉协会进行审核,然后确定是否授权这些米粉店和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商标。”苏绍坤说,“桂林米粉”商标使用权的授权工作,将有利于桂林本土米粉店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