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农产品商标注册意识,形成品牌效应机制。商标注册是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以及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条件。截至目前,温州市农产品已经注册商标的有7568只,涵盖了茶叶、水果、蔬菜、畜禽蛋、林产品、水产品、农产品初级加工品等;农产品累计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以及两件集体商标;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在商标管理、注册方面的职能优势,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尤其要重视特色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推广运用“商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努力实现温州农业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品100%都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用自己的品牌挺进市场,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要集中宣传创牌先锋新典型,以商标品牌效应提高温州农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是强化商标品牌主体培植,构建品牌拓展机制。通过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进、培植和扶持,形成一支规模大、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群。鼓励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围绕特色、优势和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由农村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技推广部门、农村供销社牵头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合作组织成为造就农业商标名牌的又一主体和生力军。要健全温州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交流制度、加快发展品牌农业工作开展交流和研讨,开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创牌先锋评选制度。加大温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了推广运用工作,使农产品的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走深加工之路,提高产品附加值;将商标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城市向农村、从工商业向农业领域延伸,把引导帮助农民增强商标意识、实施品牌经营、应用商标战略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形成“以工业的思路思考农业,用品牌的理念经营农业”的工作新理念。
三是大力培育证明商标,优化品牌引导机制。证明商标对提高当地农产品的附加值,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非常明显。因此,在对现有已经注册的证明商标加大推广使用的基础上,对有明显的产品特色和地方优势的农产品,工商部门要加强同农业、林业和渔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做好证明商标的培育和推广运用工作,通过深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来促进农民增收和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对农产品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工作的指导,积极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等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证明商标。及早规划,周密编排,认真调研,找准当地自有特色产业,通过挖掘和利用地理标志资源,结合产业特色,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等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集体商标,做到成熟一个推荐申报一个。实现培育一个证明商标,建设一个农业品牌,带动一片产业,富裕一方群众。
四是指导农产品证明商标使用,规范品牌管理机制。要统一制订使用规则,统一制订质量标准,统一规范许可合同,统一使用包装装潢,统一开展文化营销,统一进行品牌宣传。
五是加大农产品品牌维权力度,完善品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业品牌化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产品商标所有人尤其是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与涉农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工作制度,开展涉农商标专用权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章和商标违法印制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